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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动态�>�通知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中共中央组织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在防汛抗旱救灾工作中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部署要求以及我区水利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当前,我国已全面进入主汛期,我区一些地方出现了较为集中的降雨。根据降水趋势研判,7月至8月全区洪涝偏重,局地极端暴雨洪水增多,防汛形势严峻复杂。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靠前指挥。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生命至上、守望相助”行业理念,坚决克服惯性思维、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严格落实防汛救灾责任,落实落细各项防汛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要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加强统筹部署,强化“四预”措施,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同应急、气象、交通、住建等部门的会商研判。
各基层党组织要守土尽责、挺膺担当,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水利行业专长,筑牢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实防线。要紧密围绕厅党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为防汛救灾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和高效的业务保障。要积极发挥水文支撑力量,不断提高监测预报精准度,延长洪水预见期。要完善各类预案,进一步做好技术、装备、物资准备,确保发生突发紧急情况时能快速反应、高效处置。要坚持资源向基层倾斜、力量向一线下沉,着力提升基层防汛减灾救灾能力,突出果断研判,及时向风险地区派出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深入灾情最严重、抢险最困难、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加强现场指导,科学提供技术支撑,及时提请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防范次生灾害。要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有效防范应对旱涝急转带来的灾害风险。要健全落实党员应急动员发挥作用机制,通过组建党员突击队和志愿服务队、设置党员先锋岗和责任区等方式,带领群众合力防汛救灾。
各级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防汛救灾一线勇挑重担、冲锋在前。要结合工作职责和专业特长,做好技术支撑和人员保障。要做好群众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第一时间把灾害预警、防范措施、应对策略等信息传递到位,切实增强群众对山洪过水危险性的认识,增强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把做好防汛救灾工作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用防汛救灾、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实绩检验学习教育成效。
各基层党组织要注重在防汛救灾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把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的表现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参考,对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发展入党。要关心关爱防汛救灾一线党员、干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注重发现、宣传和表彰防汛救灾中涌现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先进典型,广泛宣传他们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大力营造不畏艰险、敢于胜利、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
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防汛抗旱救灾中发挥作用情况,请及时报厅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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